延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日期: 2021-01-22 浏览量:297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为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按照《辽宁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期间,仍未改正违法行为的3家用人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顺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壹城商贸有限公司和阜新阜太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作延期两年处理。

延期黑名单.jpg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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