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4-26 浏览量:44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为什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是为了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有助于缓解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

《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1号)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目标?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任务?

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80元调整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9元调整为17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的津贴。

如用人单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我市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及办公地址https://rsj.fuxin.gov.cn/content/2023/762091.html

新旧最低工资标准差异有哪些?

2021年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9元。2024年5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文件解读人:刘伟阳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2680027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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