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阜新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阜新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7-16 浏览量:99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5〕12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挖岗位、提能力、优服务、强保障,稳步提高中青年在新就业人员中占比,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阜来阜回阜就业创业,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市财政局制定我市《关于做好阜新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

(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5〕12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全面落实国家、省规定的有关政策,并集成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主要政策,方便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政策,扩大政策惠及面,提高政策可操作性。

《通知》共15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力拓宽就业创业空间。共4条:一是挖潜扩容市场化就业岗位。实施“春暖阜新·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专项行动,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二是拓展基层就业空间。统筹推进“三支一扶”“大学生乡村医生”“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及时归集、动态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城乡社区就业岗位。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支持政策;三是稳定公共部门招募规模。妥善安排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鼓励高校设立助学助管岗位,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四是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联动支持体系,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创业创新大赛,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并适当放宽入驻条件。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持续提升市场化就业能力。共4条:一是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推进急需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更新迭代;二是提升青年职业技能。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组织专业转换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三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面向龙头企业、国有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发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见习岗位,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为期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四是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培训壮大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纳入求职能力实训范围,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盘活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共4条:一是建好用好校园“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建设一批高校“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发挥已建成的指导服务站功能。推动10项公共就业服务常驻校园;二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根据结对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针对性筛选、推送岗位信息,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对驻阜高校开展结对帮扶;三是强化招聘对接服务。运用“就来辽”融媒体服务品牌、“阜新就业”官方公众号等渠道,面向全国大学生进行就业创业服务宣传。接续举办各类招聘专项活动,全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至少10场以上;四是实施“双百日”服务攻坚行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确保实名登记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

(四)强化保障措施。共3条:一是常态化帮扶失业青年。开通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加强就业转失业青年摸排,设置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或驿站,为外省来阜和省内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二是严格招聘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三是加强就业权益维护。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强化招聘行为监管,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文件解读人:李聪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8-2680059

关于做好阜新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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