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08 浏览量:49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咨询人员:我原是阜新市草原监理站的职工,单位2008年参公,我于2008年10月进完正高职称,我是2004年1月被聘为副高的,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我们这样的参公人员还不允许实行公务员的职级并行,这样我们就陷入两难境地,想重新转回专业技术岗,草原监理站未参公前有一个正高岗,问下我可以占用这个岗聘正高职称吗?
收到咨询后,我局相关业务科室第一时间与本人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并详细解释如下:按照我省事业单位改革中关于原参公身份人员转聘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关要求,诉求人在原事业单位曾聘用到副高级岗位,本次可直接转聘至副高级岗位,若继续聘用至正高级岗位,则需考虑单位是否有空余岗位、个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诉求人表示理解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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