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工资收入分配等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等工作。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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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2
发布时间:2024-08-13
发布时间:2024-07-03
日期: 2024-01-16 浏览量:4248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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