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13 浏览量:474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结合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2024年度涉及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三种重大疾病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截止到2024年12月27日(含)。
二、2024年12月27日(含)前,提出的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三种重大疾病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劳动能力鉴定要求的,将在本年度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组织体检、聘请医疗卫生专家鉴定、病志医学材料真实性核查和鉴定结论送达等鉴定工作。
请相关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和职工及时提出申请,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导致2024年度无法作出鉴定结论的,后果自负。
申请受理部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西侧楼3楼301室
咨询电话: 0418-2261501 0418-2272018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36号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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