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18 浏览量:246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的通知》(阜人社〔2018〕127号)、《关于印发<阜新市2019年第二批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阜人社〔2019〕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阜新市宏远职业培训学校等2家培训机构2023年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7天,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18-2680095
附件: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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