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工资收入分配等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等工作。查看更多
发布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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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1
日期: 2020-03-09 浏览量:30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阜人社〔2019〕220号)文件要求,市就业服务中心对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企业申请稳岗补贴进行了资格认定,符合申报条件,拟对该7户企业进行补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59。
附件:2020年申报2018年度阜新市稳岗补贴审批通过企业汇总表(第八批)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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