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阜新市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拟录用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0-03-06 浏览量:473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和《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阜人社269号),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将拟录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59。

附件:2019年阜新市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拟录用情况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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