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21 浏览量:347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阜人社〔2019〕220号)文件要求,市就业服务中心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社会保险办公室等19户企业申请稳岗补贴进行了资格认定,符合申报条件,拟对该19户企业进行补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59。
附件:2020年申报2018年度阜新市稳岗补贴审批通过公示名单(第七批)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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