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日期: 2021-05-18 浏览量:558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1〕15号)要求,决定开展我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

三、培训形式

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开展,采取“在线学习”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2021年度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培训内容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

必修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课程;

3、党史学习教育课程;

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的培养系列课程;

5、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系列课程;

6、新一代信息技术课程;

7、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课程;

8、推进乡村振兴课程;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课程;

选修内容:学员本人根据自身实际,从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课程超市”中自选课程完成学习。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

2、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统一组织部署,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安排专人担任公需科目在线学习联络员,确保联络员电话畅通。将本年度培训计划、《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传真至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本年度新增学员《注册码申请表》(附件3)于5月30日前加盖公章传真至市就业服务中心,9月30日后不再接受新增学员注册码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新增学员数量,随机将注册码发给新增学员,新学员领取注册码后,自行登录网站注册即可学习。

3、凡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学习不少于50学时,其中必修内容不少于30学时,选修内容不少于20学时。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予评定优秀等次。

4、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市级《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传真至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并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情况,以正式文件报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5、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参学、组织与联络工作,切实做好在线学习学员的咨询解答、学员管理、学习服务等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顺利开展。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0418-2680012

    真:0418-3388796

电子邮箱:fxjypxk@163.com


附件:

1: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任务计划表.docx

2: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登记表.docx

3:注册码申请表.doc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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