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2-29 浏览量:27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阜新市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如下:
沈阳峰范东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沈阳峰范东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OUFKBBOM;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杨士村;法定代表人:侯树峰。
2022年9月,细河区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沈阳峰范东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该公司存在拖欠魏某某等23名工资240703元,并且未按期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阜细人社劳监令字〔2023〕1202号)。
鉴于上述情况,细河区人社局依法将沈阳峰范东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信用阜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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