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工资收入分配等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等工作。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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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6
发布时间:2024-11-21
日期: 2023-12-29 浏览量:26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文件精神,沈阳峰范东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经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为期三年。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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