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05 浏览量: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及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4〕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2026 年度阜新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2026年辽宁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
(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宣传培训;
二、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面向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我市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依法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总工会等行业主(监)管部门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填写《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附件 2、3);
(二)《辽宁省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附件4);
(三)申报单位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四)近两年开展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宣传或培训等证明材料。
(五)其它有利于项目申报和实施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件和电子版扫描件,纸质件(含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限
2025年9月8日16:00前,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西侧楼301室)。
联系人:张志爽 咨询电话:0418-2272018
五、其他事项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可申报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大中型企业可申报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附件: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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