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24 浏览量:3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的通知》(辽人社〔2025〕5号)有关要求,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经过学校初审、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现有3所高校622名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其中辽宁工程技术大学373人、阜新高等专科学校192人、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7人。以上符合条件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拟申请1200元/人一次性求职补贴,合计金额746,400元。
现拟对我市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59。
附件:阜新市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明细表.xls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 邮编:123000 Email:fxrsjzh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120号
辽ICP备2020013065号-2 网站标识码:2109000008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680018 网站举报邮箱:fxrsj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