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2-14 浏览量:8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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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就业和人和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公共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组织开展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负责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

(四)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和管理。

(五)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68.5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68.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 0 万元,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超收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 0 万元,单位 资金超收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68.5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77.84万元;

2.项目支出990.67万元。

在 支 出 预 算 中 债 务 支 出 0万 元 ; 政 府 采 购 支 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 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8 个,涉及资金990.67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231.05 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0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30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 0

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0项 目 0万元;0项 目 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具体为 货物0 万元,服务 0万元,工程0 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财政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 三公”经 费预算为2.2 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 0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 2.2万元, 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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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1台,金额 24.80 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 体绩效目标共1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8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 目共8 个,涉及资金990.67 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 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 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 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  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 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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