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 2026-01-23 浏览量:14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阜新弘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阜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胡银仓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组织医疗卫生专家组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辽2109劳鉴工初〔2025〕0450号),评定胡银仓致残程度九级,无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16号)第六十一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辽宁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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