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2-02 浏览量:217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4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4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4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  2014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

第三部分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审批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任免事宜;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办理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免提案;综合管理全市性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实施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阜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3、阜新市矿区保障中心

   4、阜新市社会保险局

   5、阜新市农村保险局

   6、阜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7、阜新市第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8、阜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9、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10、阜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1、阜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4.rar


 

 

第三部分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282.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022.23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60.55万元,主要是纳入人社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11家预算单位总计形成的结余数。

(二)支出总计5941.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90.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151.9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40.86万元

主要是技校教育资金结余、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0.02万元,项目支出1151.9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1.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教育支出2005.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8.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万元,农林水支出0.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包括:

人力资源事务5万元,主要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

2. 教育支出2005.18万元,包括:

职业教育支出1905.18万元,主要是技校教育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8.84万元,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113.7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62.14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0.66万元和事业单位离退休211.49万元。

(3)抚恤支出11.84万元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10万元,主要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22万元,包括:

医疗保障支出22万元,主要是其他是医疗保障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0.9万元,包括:

农业支出0.9万元,主要是技术推广与培训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5.26万元,因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5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8.7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等,2014年全系统公务接待累计30余次,200余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52万元,公车购置0量,公车保有数13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事务(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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