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09 浏览量:447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和《关于我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阜人社[2018]126号)精神,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条件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进行认定,经过高校初审,市就业服务中心复审,现拟对符合申请条件的19名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59。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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