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23 浏览量:668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贾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是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09﹞97号)文件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而设置的。自深化事业单位制度改革以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共同研究,对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重新进行了调控,高级岗增加5%。现我市各事业单位已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后的设置工作,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是各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单位的岗位聘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岗位数额择优聘用,是一个单位用人机制的体现,应逐步建立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相应层级的职称资格后,在岗位数额范围内,按照本单位的岗位聘任条件择优进行聘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以后继续关注职称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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