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2-04 浏览量:63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一、文件起草和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专业水平和就业能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和就业导向,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项目人才需求,整合各级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培养、引进、激励力度,努力形成梯次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二、文件的主要特点

《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育人、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吸纳用工补贴的作用,从解决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提升激励”、“鼓励吸纳”三个问题入手,以真招实策、真金白银、真抓实干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三个部分共9项措施:

(一)前移培养关口,大力开展职业教育

开展校企双元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产学结合、半工半读、校企育人等方式,扩大订单定制定向培养规模。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紧紧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调整专业布局,将专业由117个调整至100个,引导专业建设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扩大中职招生规模。逐年提高职普招生比例,到2025年,职普招生比例由3:7提高到4:6,保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二)强化政策激励,激发技能人才活力

实行培训补贴政策。将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贫困人员等纳入培训和支持范围。对开展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境外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补贴。实行职业竞赛补贴政策。对参加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世界级竞赛的,给予企业竞赛补贴。支持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站、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实行岗位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对新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职业津贴。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

(三)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积极引进技能人才

开展技能人才引进活动。深化“双招双引”工作,采用“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方式、动态发布人才引进目录、举办招聘会、洽谈会、交流会、“政府+机构+企业”合作等模式引才。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企业开展就业见习。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发挥15个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作用,吸引更多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生留阜就业创业。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3日    


关于印发加强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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