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困难家庭普通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12-13 浏览量:281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9〕71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44号)、《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阜人社发〔2021〕35号)精神,促进我市困难家庭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将做好我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辖区内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首次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下称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人1000元。

三、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于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上一年度的10月底前发放完成。

四、申请要件

(一)毕业院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后填报的《阜新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1)。

(二)毕业生填报《阜新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附件2)。

(三)毕业生提供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及家庭的《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及家庭主要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脱贫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

4.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及家庭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和复印件;

6.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及市级以上残联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7.烈士子女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及户口所在县区定期发放抚恤金相关部门所出具的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局颁发的《烈士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8.孤儿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及个人的《儿童福利证》原件和复印件;

9.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及本人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五、业务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学校申请并填写《阜新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附件2)。

(二)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所学专业、毕业年度、补贴标准,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图片或截图及《阜新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1)、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填报的《阜新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附件2)及毕业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三)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后向市财政局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履行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发放手续,补贴资金要一次性拨付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就业服务中心要认高度重视求职创业补贴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要件,重点检查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申领资格,相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避免重领、冒领补贴情况发生。

(二)材料留存。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要按规定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原始申报材料留存备查,将各类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及所有附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建立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数据库;市就业服务中心要留存附件1、附件2,建立贫困高校毕业生数据库。

(三)监督检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专款专用,保障求职创业补贴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毕业生本人账户中。对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单位及个人,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附件:1.《阜新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doc

   2.《阜新市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doc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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