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8-19 浏览量:460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拟定于9月份开幕(以下简称“大赛”),请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及开设大赛项目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各领域的技能类人才踊跃报名参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大赛时间

1.集中竞赛时间:2022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2.分散竞赛时间:2022年8月至9月。

(二)大赛地点

1.集中竞赛项目地点为沈阳市(具体待定)。

2.分散竞赛项目地点由各实施保障单位择优确定。

(三)赛项设置

1.集中竞赛项目20个。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人工智能训练师

2

信息网络布线

3

增材制造

4

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

5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

6

机电一体化

7

电气装置

8

无人机装调检修操作员

9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

10

数控车

11

数控铣

12

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

13

装配钳工

14

家具制作

15

瓷砖贴面

16

糖艺/西点制作

17

美发

18

茶艺

19

家政服务(整理收纳)

20

花艺

2.分散竞赛项目88个。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云计算

2

网络安全

3

网站设计与开发

4

网络系统管理

5

物联网安装调试

6

虚拟现实工程技术

7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

8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

9

工业大数据

10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1

工业设计技术

12

CAD机械设计

13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

14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

15

广告设计

16

数字化控制技术

17

制冷与空调

18

工业控制

19

移动应用开发

20

机器人系统集成

21

电子技术

22

电工

23

无人机测绘操控员

24

无人机驾驶操作员

25

无人机驾驶操作员(警用 )

26

无人机驾驶操作员(植保 )

27

无人机驾驶操作员(应急 )

28

电气控制系统安装调试

29

重型车辆维修

30

轨道车辆技术

31

塑料模具工程

32

焊接

33

车工

34

铣工

35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

36

电梯设备安装与维保

37

起重工(天车)

38

机械设备点检

39

化学检验工

40

化工总控工

41

木工

42

缝纫工(防护服制作)

43

纬编工(织袜工)

44

缫丝工

45

抹灰与隔墙系统

46

应急救护

47

园艺

48

砌筑

49

农机修理工

50

油漆与装饰

51

钢筋工

52

装配式建筑施工员

53

育婴员

54

农机驾驶员

55

眼镜验光员

56

美容

57

酒店接待

58

烘焙

59

烹饪(西餐)

60

健康和社会照护

61

餐厅服务

62

社会体育指导(健身)

63

养老护理员

64

中式烹调(辽菜)

65

品酒师

66

混凝土建筑

67

印刷制作员

68

珠宝加工

69

时装技术

70

建筑信息建模

71

工程测量员

72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

73

印后制作员

74

服装制版师

75

车身修理

76

汽车喷漆

77

汽车技术

78

平面设计技术

79

叉车工

80

商务软件解决方案

81

室内装饰设计

82

互联网营销师

83

全媒体运营师

84

连锁经营管理师

85

供应链管理师

86

电子商务

87

建筑材料试验

88

电子竞技运营师

二、选手来源、报名条件及参赛方式

(一)选手来源

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及开设大赛项目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各领域均可报名参赛。可通过个人报名、内部选拔、市级初赛等方式择优产生参赛选手。

(二)报名条件

年满16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在我市工作、生活和学习连续满1年以上的就业人员、居民及学生。其中世赛项目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建筑信息建模、增材制造、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等7个项目选手应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不得参赛。

(三)参赛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在所在地报名参赛,每个项目原则上选派2名选手。驻我市的中省直单位,及省级以上社会组织等可独立组队参赛,但已确定为实施保障单位的,原则上不得独立组队参赛。

三、激励措施

(一)资金奖励

对各项目前3名选手,依次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各项目获得前3名(组)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及荣誉证书。对除前3名外成绩合格且排名在参赛人数(组)4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

(三)授予称号

对各项目第1名的职工身份选手,授予“辽宁技术能手”,符合条件的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第1名的女职工选手,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省部级称号。

(四)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各项目第1名的职工选手,晋升高级技师(一级);第2、3名选手晋升技师(二级),其中已经具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其他获优胜奖选手颁发高级工(三级)证书,其中具备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选手晋升技师(二级)。

各项目第1名为学生身份的选手,晋升技师(二级);第2、3名选手颁发高级工(三级)证书,其中具备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二级);其他获优胜奖选手颁发高级工(三级)证书。

对已具备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人员,其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在晋升上一级别时予以适当倾斜。

(五)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专家、裁判员,以及指导选手荣获奖项的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技术专家”“优秀裁判员”“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六)评选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

各项目前3名选手分别计分,对总分排名前5位的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其中,获得第1名的计5分,获得第2名的计3分,获得第3名的计2分。对于在大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实施保障、技术保障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七)优先入选辽宁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将入选世赛、国赛、全国新职业和数字技术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有关国家赛事的省级集训队,代表辽宁参加全国决赛。

(八)其他奖励

各项目取得前3名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到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职业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聘用获奖选手担任兼职教师。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赛,精心组织选拔,积极开展赛前培训,做好省级决赛选手报名工作。各院校参加大赛情况纳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王长虹

联系电话:2261523 13941836600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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