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启动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日期: 2023-03-07 浏览量:23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阜新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改革建立适应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

《实施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遵循“突出公益导向,坚持按劳分配,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动态调整”原则,旨在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进我市公立医院运行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15条具体举措,包括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分配 自主权、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等内容。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包括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统筹调控不同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三大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根据公立医院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经济发展、收入来源等情况统筹考虑,动态核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实施方案》在对照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对一些内容进行了细化,包括在中医的基础上增加了蒙医特色,科系上增加了新生儿科和全科;在人才激励措施方面增加了对在医院发展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分档次、分层次设定系数等方式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原则上其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6倍以内;在经费来源拓宽经费渠道中,医保部门增加了采取按病种分值结算(点数法)为主,对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两个月周期结算金额拨付周转金,以保证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及时拨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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