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新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 2023-06-07 浏览量:2123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阜新市事业单位面向驻阜新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定向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总数为20个,具体分别为: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4人,阜新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招聘4人,阜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2人,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招聘1人,阜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服务中心)招聘2人,阜新市卫生学校招聘1人,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招聘1人,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招聘1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招聘2人,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招聘2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2005年6月7日(含)之前出生、1977年6月7日(不含)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7.驻阜新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的人员范围由阜新军分区进行严格审核,不属于此类人员的不能报考。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统招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大专学历报考,在读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大专学历报考,在读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将填好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发送接收情况以避免漏报,因未进行电话确认产生漏报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材料: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的《阜新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新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将原件进行扫描成PDF版,并填写《阜新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新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附件2)的excel电子版,连同一张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姓名命名,大小为20KB以下,JPG格式),一起压缩打包后发送到报名邮箱uc5Y3nd_GG5sp0@163.com,发送报名邮件的命名为:随军家属+姓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6月13日,收到报名表时间以邮箱中邮件显示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阜新军分区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考生需及时关注,如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拨打电话确认,未按规定拨打电话出现问题者由考生自负责任。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基本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试卷,试题内容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总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总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四)岗位选择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现场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岗位选择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附件:

1.阜新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新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阜新市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新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xls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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