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公示

日期: 2024-04-25 浏览量:32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依据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相关规定,市人社局、财政局进行了发布公告、申请受理、组织评估,现对阜新市高等专科学校拟承担政府补贴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95。

附表:阜新市高等专科学校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职业(工种).doc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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