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21 浏览量:2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3〕24号)精神,根据我市职业培训工作实际,市人社局、财政局对《关于公布调整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培训职业(工种)的通知》(阜人社函发〔2023〕88号)中培训机构及其培训职业(工种)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培训监督电话:0418-2680095。
附件:阜新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目录.doc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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