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11 浏览量:1342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53号)部署要求,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阜新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34号),自2020年5月7日至6月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我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并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调,迅速成立了专项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的重点和难点,并对自查时间、方式和人员组成作了周密安排和布局,明确了责任,建立并完善了相应的协调指导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二、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为了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我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用多种形式,拓展投诉监管渠道,广泛宣传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进一步普及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谐健康发展。同时各县区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搜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辖区内的职业中介机构及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摸底排查工作。为使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更好的效果,各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开通了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实施,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就是要积极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上述目标任务和要求,专项执法检查组每到一处就采取查、问、看、讲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即:查企业和业主有无合法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问用工时间,工资待遇是否合法;看就业信息,是否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且是否含有歧视性内容;讲就是宣讲《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招用工政策。
四、专项检查情况
自2020年5月7日,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动40人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动9人次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全市35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57户用人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发现1户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单位,现已责令其停业,待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职工中介活动。从检查汇总情况来看, 此次专项行动中未发现在人力资源服务中有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发布(提供)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就业信息,扣押被录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以职业中介或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
1.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劳动者急于寻求工作且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薄弱,为以后发生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2.部分劳动者不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随意违反劳动合同,擅自离职的情况时有发生。
3.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市多数职业中介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没有开放,一些中小微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效益下降,导致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萎缩。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维护好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规范用工单位的招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舆论的引导工作,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和求职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
2.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间长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效能,进一步加大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及合作。继续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共赢,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3.做好疫情后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贯彻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畅通就业服务桥梁,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市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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