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6-23 浏览量:272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6月18日,省人社厅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调研组到我市调研指导工作。调研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等形式对我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8号)文件精神,我市成立了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阜新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人社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1部门联合建立了防范和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协同机制,搭建了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为保障核查工作扎实开展,市人社部门成立了3个核查专班、1个协调专班,明确要求核实问题要做到“四个找到”,即找到人(或亲属)、找到家、找到社区(乡镇)、找到原工作单位,摸清查实不存遗漏;实行表单式摸排,通过填报《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查表》《稳岗返还领取资格核查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支出核查表》等,高效精准发现问题,全面直观体现核查结果;建立案件归档立卷制度,疑点信息核查档案做到一人一卷、工伤定点医院核查档案做到一院一卷、稳岗返还领取资格核查档案做到一户一卷,案卷佐证材料真实完备;建立问题台账,实时记录工作进程;实行双审或三审制,保证工作质量。
调研组指出,我市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总体开展较好,工作扎实有效,形成了高压打击态势,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我市在工作落实模式、信息核实方式、问题排查途径、案卷管理办法、问题跟踪机制等方面的特色做法,调研组认为很有亮点,是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三落实”要求的生动体现,达到了“细实准全”的工作要求,值得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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