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实施民间“人才兴阜”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68号)答复

日期: 2022-03-25 浏览量:34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刘时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民间“人才兴阜”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情况分析

阜新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十年九旱,每年有16-18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实现劳务经济收入55亿元以上,劳务经济成为我市农民脱贫致富,增加收入的重要抓手。根据年度监测调查资料显示,阜新市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 56万余人,其中脱贫人口为为41866户,90753人,16-60岁农村劳动力中,男性多于女性、已婚多于未婚、31-50岁年龄者居多,其中80后、90后占比30%左右。

根据情况分析,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较大,中老年比重居多,劳务输出的热度大,也间接反映出乡村本地引才的吸引力不足,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走出农村,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大城市去学习、打工、就业、生活,既开阔了视野,又极大地改善了自身的生活条件。但同时带来的是我市农村常住人口流失严重,很多乡镇、村看不到年轻人,只剩下老弱病残。为了把人才留在家乡、建设家乡,市人社部门自2021年以来为阜新市氟化学工业园区、阜蒙县铸造园区、彰武县工业园区举办农村富余劳动力线下线上招聘会100多场,但咨询求职者大都在40岁以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型岗位更是“一人难求”。

因此,乡村振兴确确实实面临一定问题,刘时静代表的提案关注点确实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人才支撑对乡村振兴事业至关重要。

二、基本思路及努力方向

结合我市实际和人社现有政策,基本思路如下。

一是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合力。现有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内容主要是种植、养殖、焊工等,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应摒弃传统的培训方式方法,由省人社、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从培养农业人才、农村电商人才、促进农业技术革新、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四个方面制订针对性较强的系列技能培训提升计划,赋予人社部门更多职权,牵头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统筹使用培训资金、统一制定培训政策,统筹安排培训项目,建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技能培训基地。有效的技能培训可以拓宽农民的经济视角,帮助他们以长远的眼光来分析自身以及集体的发展,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的上”的职业技能人才;依托大数据技术和精准的技能培训能帮助每个乡村找准自身定位,发展适宜本地需求的特色产业,扩大农业服务的领域

二是优化技能培训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调整对农民全员培训的补贴方式,合理确定、区别对待不同工种的培训时间和培训补贴。同时,打破部门藩篱,统筹用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部门的培训资金,形成资金保障的合力,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搭建平台,让新生代劳动力助力乡村振兴。要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振兴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设立返乡入乡创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省财政、税务、金融、农业农村局、国土资源局应出台财税政策扶持、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用地保障等一系列富有含金量的举措,多策发力,鼓励各方能人、资本返乡入乡,从而让产业在乡村落地。引导他们“反哺农村”,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精准对接,发挥人才在项目引进、资金回流、信息回传、人才回乡等方面作用,让更多优秀的农村年轻劳动力运用自己的知识、技术及人脉资源帮助村民发展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村民收入,实现小康。

四是建立吸引人才“回流”战略体系。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外出通人等回村创业的可任村科技副主任、民兵连长、妇女主任等职务,并对任职超过3年以上考取公务员或事业编时,给予适当加分,同时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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