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6-16 浏览量:159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普通疾病)复查鉴定结论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本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6月16日至6月22日)。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阜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2272018 0418-2261501
附件:2022年度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普通疾病)复查鉴定结论名单.xlsx
阜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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