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0 浏览量:160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阜政发〔2022〕10号)和《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关于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的通知》(阜人社〔2018〕186号)的精神,经过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严格复审,现有阜新宏顺机械有限公司、阜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嘉寓光能科技(阜新)有限公司5名高校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社保补贴合计50695.94元。
现对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59。
附件:阜新市高新区2023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明细表.xls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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