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调整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培训职业(工种)的通知

日期: 2024-05-17 浏览量:156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3〕24号)精神,根据我市职业培训工作实际,市人社局、财政局对《关于公布我市增加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51号)、《关于公布调整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培训职业(工种)的通知》(阜人社发〔2021〕23号)中培训机构及其培训职业(工种)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目录.doc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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