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17 浏览量:156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3〕24号)精神,根据我市职业培训工作实际,市人社局、财政局对《关于公布我市增加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51号)、《关于公布调整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培训职业(工种)的通知》(阜人社发〔2021〕23号)中培训机构及其培训职业(工种)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附件:阜新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目录.doc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 邮编:123000 Email:fxrsjzh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120号
辽ICP备2020013065号-2 网站标识码:2109000008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680018 网站举报邮箱:fxrsj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