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阜新市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9-29 浏览量:25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具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1)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的,均可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至少符合1项推荐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新设站工作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推荐,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

(二)申报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省直企事业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新申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符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扫描PDF版发电子信箱)一并报送。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单位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复核并形成书面推荐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核实,对部分申报单位视实际情况需要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评估核实。评估核实通过的申报单位,经履行规定程序后,推荐至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备案,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评估核实后另行通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信息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培养载体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单位申请设站并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要杜绝“重设站、轻招收”,确保设站质量。确有博士后招收需求但未达到设站条件的单位,可先行申报建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并逐步完善各项条件。

(二)各申报单位应详细学习了解博士后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认真填报相关材料,从严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认真开展申报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的单位,在备案核查阶段被查实的,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设站;在设立工作站之后被查实的,将注销其设站资格;情形严重的,取消其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申报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纳入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务必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晓昶

联系电话:0418-2680166

电子信箱:lnfxsck@163.com

地址:海州区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601室

附件: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指南(2024年).pdf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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