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欠薪承诺公示(九十九)

日期: 2024-12-26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由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发包,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细河(塔子沟河汇流口-长哈达河汇流口段)段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6月13日竣工交付,该公司承诺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现我局按照《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对该工程项目无欠薪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劳动者在该项目被欠薪,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如下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信访)科:0418-2680053

公示日期从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止。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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