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建立跨省劳务输入机构和建立劳动力培训机构的建议》(175号)答复

日期: 2025-05-19 浏览量:77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赵少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跨省劳务输入机构和建立劳动力培训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我市的劳动力严重短缺”的问题和应尽快建立政府层面的“跨省劳务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议。

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用以缓解相关问题,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17万人左右,其中就近就地就业和跨区域劳务输出比例在以往年度基本维持在1:1左右,为缓解我市企业出现用工缺口的状况,市人社部门通过“就业服务赶大集”“点对点”送工入企等系列活动,并加持相关促就业政策落实,2024年共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17.28万人,其中在我市范围内就业12.35万人。

同时,扎实推进“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充分依托基层公共服务终端延伸就业服务网络,累计建设市级非院校类站点50个、院校类站点2个。积极推进数据资源省级归集、服务规范省级统一、业务经办省级协同,形成了一批值得推广的工作经验成果,指导服务站点深度链接社区、村屯、园区、商圈、院校等,有力推动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立长期的劳动力培训机构,可由市政府出面成立专门技能培训机构,也可由我市各园区管委会有针对性地筹建适合本园区特点的培训机构,从思想观念和专业技能上,长期地不懈地对当地剩余劳动力或新成长的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以实现当地劳动力的技能化,现代化”的建议。 

我局根据《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等管理办法》(辽财社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进行补贴性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专业技能,主动对接重点产业企业,紧密围绕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开展培训。为用工市场提供更加适合市场需求的,适合本地企业发展的,具备一定技能的劳动力市场。

我市培训工作在国务院、省市相关部门的政策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的重点产业,聚焦劳动力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来开展,以就业为引导,侧重于实操,通过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及重点群体培训等政策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调查培训市场的需求,开展精准化培训,实现高质量就业。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劳务引进和培训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希望你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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