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辽2109劳鉴工初〔2025〕048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决定

日期: 2026-04-20 浏览量:62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辽宁皓盈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贾永波: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职工贾永波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后,辽宁皓盈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对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作出的贾永波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号:2026辽0911行初7号)。

因贾永波工伤认定决定需要行政诉讼程序依法裁定是否有效。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撤销辽2109劳鉴工初〔2025〕0488号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阜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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