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阜新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的通知

日期: 2022-08-15 浏览量:347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改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通知》(辽人社〔2015〕268号)有关规定,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全市2021年度报告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7家,注销4家,年度报告结果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阜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一览表.xlsx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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