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二期)7-12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日期: 2022-08-30 浏览量:148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辽财社〔2019〕276号)和《关于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阜人社〔2019〕271号),市人社局将2021年7-12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第二期)(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2680059


附件:2021年7-12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资金申报表(第二期).xls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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