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辽2109劳鉴工初〔2026〕0257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决定

日期: 2026-09-20 浏览量:63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蔡树海:

工伤职工蔡树海提出撤销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鉴定过程中组织蔡树海进行脑干诱发电位听力检测报告缺少医师听力分贝判读结果,导致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出具的意见不准确,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决定撤销辽2109劳鉴工初〔2026〕0257号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根据完整的脑干诱发电位听力检测报告,重新组织安排蔡树海参加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阜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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