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9-28 浏览量:40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项锴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3号),全面推动《辽宁省“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若干措施》(辽人社〔2025〕14号),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大规模培训行动,促进全市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衔接,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质量,为赋能阜新全面振兴贡献技能人才力量,现就开展阜新市“产教研培评用”技能生态链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聚焦我市“8151”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赋能产业发展、助力就业增收,以产业需求为根本导向,以技工教育为培育基础,以技术研发为创新动力,以技能培训为提升路径,以等级评价为激励标尺,以人才使用为最终落脚点,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机构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搭平台、出政策、出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产业出题、院校育才、企业用才、政策惠才、评价励才”的闭环运行,打造“产业、教学、科研、培训、评价、使用”全要素深度融合的“产教研培评用”职业技能生态链,大力促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
二、申报范围
聚焦我市“8151”现代化产业体系,技能生态链由链主单位牵头向市人社局申报,也可结合实际组合链主单位。生态链成员包括链员企业(与链主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上下游相关行业企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由链主单位自主遴选、动态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链主单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度高,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产业类链主应在本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原则上能带动不少于3家链员企业参与生态链建设;院校类及科研类链主应具有链接产业企业的能力和丰富的人才培养资源,能联合企业开展“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
(二)链员企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与链主单位有稳定业务合作或处于同一产业领域,有明确的技能人才需求;愿意参与生态链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工作,配合链主单位开展相关任务。
(三)其他链员条件。院校、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等需具备相应资质,办学(运营)规范,能为生态链提供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技能评价等优质服务,协助链主单位整合资源、规范管理。
四、申报遴选
(一)申报。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链主单位填写《“产教研培评用”技能生态链建设工作申报书》(见附件),明确拟构建生态链的产业领域、建设目标、工作思路、成员组成、实施计划(包括人才培养、技能评价、岗位开发、政策落实等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相关工作推进承诺作出书面说明,报送市人社局。
报送要求: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2680095
(二)遴选。市人社局会同《辽宁省“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若干措施》中的市本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围绕“8151”产业体系所需,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布局,择优遴选确定技能生态链单位。
五、支持政策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3号)以及《辽宁省“技能兴企·强链增收”若干措施》(辽人社〔2025〕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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