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防止人才流失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

日期: 2019-04-30 浏览量:549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庞井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防止人才流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抓好技术人才引进和使用工作,为转型发展提供技术人才保障,通过向国家和省申请资金项目、建立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措施,切实提高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工人的待遇,努力建设人才高地,为阜新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针对您的建议,市人社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职业培训的指导和服务

一是支持职业院校发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制定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积极研究新的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政策,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二是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激励、使用等机制。做好贫困学生的助学金、免学费的审核工作,联合各技工院校落实 “开学第一课”活动,深入开展工匠精神教育,增强新时代青年学生技能成才的信心和报效祖国报效家乡的决心。三是加大技术工人培养力度。做好技工院校招生指导工作,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教育质量,为我市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储备新生力量。

二、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领军和激励作用

一是强化省、市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工作。按照补助政策,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已建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检查指导工作,并做好今后技能大师工作站申建落实工作。通过技能大师工作站的建设,开展传技带徒、技能攻关,支持推动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到2020年底,将基本形成覆盖我市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二是向上推荐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候选人。积极推荐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及各类评选表彰活动,获奖者可享受省级优秀专家待遇、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特殊津贴评选、政府津贴奖励等政策,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可获得连续三年每月1000元政府津贴奖励。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领军和激励作用。三是组织开展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奖活动。由市政府对获奖技能人才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奖牌和政府津贴奖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获奖者可获得连续两年每月300元、500元的政府津贴奖励。通过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提高了广大企业技术工人的职业荣誉感,加快了拔尖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有效推进了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根据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阜新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阜人社〔2017〕214号 )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初级、中级、高级技工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政策执行以来,我局已为629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17.5万元。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积极发动,进一步落实企业技术工人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服务保障,积极开展各类技能人才补贴、资助和奖励的申报工作,想方设法提高企业技术工人待遇,防止技术人才流失,让全市更多一线技术工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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