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14 浏览量:370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4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范围,结合以下要求如实申报:
一、申报人员须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一览表、推荐参评人员汇总表,所有申报表、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报送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放入独立档案袋内,相关表格可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请于2020年4月24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人才开发科,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时须携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当天审阅后返还。
联系人:李昂 联系电话:2680166
电子邮箱:lnfxsck@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49号)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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