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实现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目标的人才建议》(第21号)的答复

日期: 2019-04-30 浏览量:431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冯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目标的人才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抓好技术人才引进和使用工作,为转型发展提供技术人才保障,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向国家和省申请资金项目、建立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措施,切实提高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工人的待遇,努力建设人才高地,为阜新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针对您的建议,市人社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

一是指导职业院校设置装配式建筑方面的专业课程二是定期开展校企对接会,搭建对接平台,加强校企联系,促进学校按市场需求培养技能人才。三是加大技术工人培养力度。做好技工院校招生指导工作,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教育质量,为我市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储备新生力量。

二、开展职业培训,培养技能人才

一是织市第三职专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开展建筑业技能人才免费培训,培训对象为企业新招录的未上岗人员,涉及4个专业:砌筑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木工。强化省、市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工作。按照补助政策,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已建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检查指导工作,并做好今后技能大师工作站申建落实工作。通过技能大师工作站的建设,开展传技带徒、技能攻关,支持推动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到2020年底,将基本形成覆盖我市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三是向上推荐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候选人。积极推荐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及各类评选表彰活动,获奖者可享受省级优秀专家待遇、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特殊津贴评选、政府津贴奖励等政策,辽宁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可获得连续三年每月1000元政府津贴奖励。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领军和激励作用。四是组织开展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奖活动。由市政府对获奖技能人才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奖牌和政府津贴奖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获奖者可获得连续两年每月300元、500元的政府津贴奖励。通过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提高了广大企业技术工人的职业荣誉感,加快了拔尖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有效推进了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根据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阜新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阜人社〔2019〕214 )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初级、中级、高级技工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政策执行以来,我局已为629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17.5万元。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积极发动,进一步落实企业技术工人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升建筑装配企业职工晋升职业资格的积极性。

下一步,市人社局作为全市职业培训的主管部门,将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多措并举,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积极开展建筑装配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我市建筑装配业提供技术人才及生产施工操作人员保障,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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