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全面完成

日期: 2021-03-16 浏览量:30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从2020年2月7日至3月10日,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社局指导各县区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共有5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中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2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4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1家、 阜蒙县5家、彰武县5家、海州区12、细河区23家、太平区3家、新邱区3家、清河门区2家、开发区2家;54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部开展了年度报告工作,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3家,注销1家;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现营业收入13928.24万元,从业人员近400人,呈现了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业态全面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从统计年报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服务用人单位3483家次,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202家次、民营企业2730家次、外资企业241家次、其他310家次;共服务人员22598人次,登记求职和提供流动服务人员19118人次,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15916人次,促进了人才流动,创业就业;全年举办招聘会111次,其中农民工专场65次,毕业生专场33次,参会用人单位1615个,提供招聘岗位40327个,参会求职人员35340人次;通过网络招聘服务发布岗位信息63430条,发布求职信息54573条;劳务派遣总量达到5950人,市场活动整体较为活跃,促进了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全年举办培训班218次,参加培训人员12461人,提升了就业人员技能水平,为解决用工单位多样化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营造了全市公平、有序、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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