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21-12-09 浏览量:264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的《阜新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阜人社发〔202118号)从202141日起执行,原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53号)即行废止。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阜新市财政

20211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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