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09 浏览量:264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的《阜新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阜人社发〔2021〕18号)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原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阜人社发〔2020〕53号)即行废止。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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