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培训的建议》(152号)答复

日期: 2024-05-07 浏览量:29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王进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培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解决“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政策”问题方面

(一)加强就业重点群体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一是定期宣传推介。在“阜新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重点群体免费培训宣传报道和专业的开班计划。搭建重点群体与培训机构之间的信息通道。二是加强组织发动。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网站、走访调查等方式广泛征集重点群体培训意愿,提供培训专业推荐,主动服务重点群体参与技能培训。三是坚持“提速办”。对承担政府补贴机构递交的开班申请采取“一班期一审”和“提速审”的方式,坚决杜绝审核开班存在“推拖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培训机构开展重点群体培训工作的积极“热度”持续保持。

(二)加强农村劳动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信息推送、集中宣讲、送策入村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农业农村、村镇等相关部门沟通摸排培训需求,提供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采取送培训、送评价上门方式,到村镇开展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已在城镇实现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可自主选择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或参加企业统一组织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企业统一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可直补企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培训类型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网络创业培训、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列入各市项目库或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培训机构,同等条件下支持申报创业培训示范基地。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补贴标准为500/人次,创办你的企业(SYB)、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2000/人次,上述补贴均包括考核认定费用,其他类型创业培训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

二、在解决“依托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问题方面

(一)加强新就业形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继续以建立长期、稳固的企校合作关系为目标,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方式。主动走进各类园区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利用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开展政策推介,搭建技工院校与优质企业之间“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合作培训模式,采用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助力企业发展,实现“增技提质”和“增技兴企”的目的。

(二)加强新就业形态企业技师培训。一是加强对企业技师培训政策的宣传,面向企业生产一线技能岗位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具备申报评定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在职职工开展技师培训。职工经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经培训取得其他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按照3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二是开展技师培训企业须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具有详细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企业或技师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技师培训前须将培训申请(含培训时间、专业、培养目标、学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等)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时长应不少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参考学时,暂无规定的根据职业(工种)知识和技能要求合理确定,企业组织培训的须提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等情况,技师培训机构组织的须提交培训协议,未经批准开展的技师培训不纳入补贴范围。技师培训结束后,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领补贴,企业组织培训的补贴资金直补企业,由企业统一组织申领;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化培训的补贴资金给予个人,由技师培训机构统一代为申领,直接拨付职工本人。

(三)支持新开展就业形态专业的单位申报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一是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大学、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等,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最高700万元和3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二是对于已建有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并申请再次支持的申报单位,确已达到项目预期效果且申报建设专业需投入资金量大的,可以国家、省基地项目形式予以叠加支持,但同一项目结项评估前不可再次申报。获支持单位应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满足产出要求,有效发挥师资、设备等资源优势,积极承担社会化职业培训、技能评价、职业竞赛等方面任务。

三、在解决“调动用人企业和参训人员的积极性”问题方面

(一)多渠道大力度开展政策宣传。经常借助各类媒体、基层社区乡镇工作力量、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渠道,通过通俗易懂形式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推送免费培训资源,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政策惠及范围。加强对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典型事例和人物的总结和宣传,引导更多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扩大技能人才队伍规模。

(二)发挥新就业形态行业主体作用。加强与新就业形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发挥行业主体作用和资源优势,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及时获取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数据信息,宣传解读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帮助新业态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317号)要求,组织各类培训单位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四)发挥技工院校新就业形态专业的人才培养作用。一是各技工院校要在稳固扩大学制教育招生规模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化培训。在技工院校中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参与国家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重点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二是技工院校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对接重点产业企业,紧密围绕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社会培训工作成效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面向新就业形态企业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一是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训、评价工作。二是指导具备条件的新就业形态企业申报自主评价单位,推进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三是加大对新就业形态评价机构在考务组织、题库建设、质量管控、考评督导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力度,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六)强化补贴政策落实。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过协调工作,统筹做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对培训工作支持保障,确保培训工作平稳推进,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市人社局高度关注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持续与商务局、交通运输管理局等新业态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力争在物流、电商等新业态培训方面寻找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质量,提高其就业岗位稳定性。

衷心感谢您对市人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能够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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