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31 浏览量:8833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全市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破产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业务经办工作。
(四)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统一核算与使用,承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五)负责全市企业、破产矿离退休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城区城乡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破产矿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和工伤残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电子政务及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安全维护工作。
(七)负责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和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的核发工作及“12333”电话咨询服务的管理、运行工作。
(八)负责参保服务对象信访维稳工作。
(九)负责对各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武文德
联系电话:0418-292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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