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4-08 浏览量:265 来源: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孟庆飞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质量,确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实效。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中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工负责,统筹管理;在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中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场所安全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类招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场地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卫生设施等是否畅通有效,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招聘活动现场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安检排查,及时处理、化解各类纠纷、争执和矛盾,杜绝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保证招聘活动的安全。

三、强化联合执法。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发布虚假广告、不实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加强对马路市场和黑中介的清理工作。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培训等为名进行的欺诈、骗取钱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招聘,禁止各类就业歧视行为,严厉打击招聘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求职者的切身利益。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现场招聘会的巡查,提前预防和有效控制危害安全的隐患,严防各类公共安全事件滋生。

四、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辖区内人力服务机构及其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安全责任教育,进一步提高招聘会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在招聘会特别是大型现场招聘会举办期间,要加强现场巡查,实施动态监控,合理控制入场人数。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互联网、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举办招聘会,促进人力资源招聘活动从有形市场向无形市场转变,提高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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