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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阜新市新邱区社保局未经本人同意在本人户口档案均不在阜新的情况下违规办理社保卡
内容:
本人2018年8月去北京上学,同时将户口档案迁入北京(现今仍在北京),今年入职中央某单位办理社保卡时发现,2019年9月26日阜新新邱区社保局联合阜新新邱支行营业室(中国工商银行)未经本人同意且在本人户口档案均不在阜新市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一张社保卡(卡号6217210710008076154),对本人今年入职及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与影响。由于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性质特殊,无法离京回阜新解决这本不该出现的麻烦,恳请领导帮助,注销这张违规社保卡。
答复:
你好: 经过调查,您于2009年至2017年在阜新上学期间参加医疗保险,2017年4月12日由母亲替您在社区采集制卡信息,2018年8月去北京上学,医疗保险没有办理转移,只是标注为暂停参保,我市制卡政策只要本人保险关系不是终止状态就换发二代社保卡,2019年10月其二代社保卡制作完成。不存在未经本人同意办理社保卡的情况。 关于注销社保卡社保功能问题:您可在微信小程序“辽宁社保”上进行注销,本人不用回阜新办理。 关于注销社保卡金融账户问题:我们与发卡银行工商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工商银行做好社保卡金融账户销户工作。
回复时间:
2022-02-25 14:06:53
回复部门: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